抽中山屋後取消者,因實名制,無法更換人,因此司機、嚮導費用無法退費。此部分費用佔比相當高。
若因個人因素取消或延期。退費機制如下:

②出發前第15日至30日以內取消者,退總費用60% 
③出發前第7日至14日以內取消者,退總費用40%
④出發前第3日至6日以內取消者,退總費用20%
⑤出發前3日內,恕無法退還任何費用。因山屋費用、協作煮飯、嚮導、接駁費用。均無法退回。

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主辦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
※登山出團時,5人成團,7人滿團。
※第8名為候補。當候補人數滿5人時,加開第二車。
※第二車不成行時,全額退費。亦可保留款項日後參團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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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登山活動,無抽山屋時:無申請入園時

活動成行後,因個人因素取消或延期。

依旅行定型化契約規定執行

旅遊活動開始前時間

①旅客應賠償之違約金旅遊開始前第41日以前旅遊費用的5%,退95%

②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旅遊費用的10%退90%

③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旅遊費用的20%退80%

以下為時間極接近出發時間的狀況處理,且登山團人數不多,影響很大,請仔細閱讀

④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旅遊費用的30%退還70%

若自行找人代替,可全額退費。無法找到人時,扣除司機、領隊費用後,退費。

⑤旅遊開始前1日旅遊費用的50%退50%旅遊

若自行找人代替,可全額退費。無法找到人時,扣除司機、領隊費用後,退費。

⑥開始日或之後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旅遊費用的100%退0%


※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
主辦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
※一般登山時,5人成團,7人滿團。

※第8名為候補。當候補人數滿5人時,加開第二車。

※第二車不成行時,全額退費。亦可保留款項日後參團可用。